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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宁市检察院严格计算机信息安全管理
发布时间:2015-08-11   来源:华声在线(衡阳)  作者:通讯员 周清  编辑:

  华声在线衡阳8月11日讯(通讯员 周清)随着计算机在检察办公办案中的普及和运用,计算机信息安全问题与检察办案安全一样尤为重要。为规范计算机信息安全管理,防止计算机信息泄密,常宁市检察院结合工作实际,出台了《计算机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规定严格实行内外网分开使用,明确涉及办公办案内部资料的信息必须在内网上操作,办案用电脑不能连接外网。为方便干警查寻学习资料,该院设立电子阅览室,开通6台外网集中使用和管理。对涉密计算机实行专机、专人和专码管理。

  “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禁止在外网上处理、存储、传输涉秘信息和内部敏感信息。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不得在内外网上交叉使用。

  涉密U盘和移动硬盘禁止在联接互联网的私人打印店、私人计算机、外单位计算机、家中计算机和任何外人计算机上使用。

  工作人员调动、离职、退休前,必须将所保管、使用的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上交工作单位,按有关规定处理。

  对于重要案情、线索文件及时备份保存,以免电脑出现故障时资料丢失。

  对违反规定私自开通外网、私自拷贝涉密资料等行为造成泄密的,按有关纪律和法律规定追究当事人和部门负责人责任,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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