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衡阳9月22日讯(通讯员 王小芳)七旬老人因生活困难,身患疾病,无子女赡养,又爱好打牌,三年之间六次盗窃他人电动车销赃换钱,两次被监视居住仍盗窃不止。近日,衡阳市珠晖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张某某。
张某某,1946年1月10日生,岳阳人,现居衡阳,十几年前与妻子离婚,一双儿女均跟随母亲,张某某一直一个人生活。近年,因为年事已高,无经济来源,又身患心脏病、高血压等疾病,且平时爱好打麻将,遂经常盗窃他人电动车试图销赃取得钱财。
经查,张某某先后于2012年6月,张某某盗窃一辆价值2520元人民币的金大牌电动车,后在其藏匿的地点追回电动车并返还给被害人,因被害人体谅其年事已高,生活困难,且电动车已经追回,答应对其宽大处理,又因为其系初犯,珠晖区人民检察院以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认为是犯罪,作出不构罪不捕决定。
办案后,珠晖区人民检察院承办人还主动联系其居住地居委会,为张某某争取低保,保证其基本生活和看病等需要。但同年12月,张某某又盗窃一辆上海立马牌电动车,因鉴定价值不满2000元,被处行政拘留十五日。2014年4月2日、7月19日,张某某先后盗窃刘某、罗某某各一辆电动车,其中,销赃一辆得款600元,另外一辆在藏匿地被又被他人盗走。被害人报案后,刘某通过查看其被盗电动车附近的监控视频,锁定犯罪嫌疑人张某某,之后偶然在路上碰到张某某,因其答应赔偿车款又企图逃跑,刘某某将其扭送到公安机关。
经立案侦查该案告破后,张某某因身患疾病不适宜羁押被决定监视居住。2015年1月12日,张某某在监视居住期间又盗窃被害人罗某某一辆电动车,在推车逃跑时候被巡逻民警抓获,鉴于其在监视居住期间擅自离开住所,经常找不到人,公安机关破案后,决定对其刑事拘留,但因为冬季气候寒冷,衡阳市第二看守所以不适宜羁押建议暂缓收押,公安机关再次决定对张某某监视居住。因找不到张某某本人,该案未被移送审查起诉。2015年4月9日,张某某又盗窃彭某某一辆电动车,销赃得款200元。公安机关将其抓获归案后,作了详细的身体检查,因为天气暖和,身体状况稳定,张某某被刑事拘留后被提请珠晖区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
珠晖区院侦监科承办人在受理该案后,调查走访张某某生活居住地,所在居委会,附近居民对其看法和态度;与侦查机关承办人详细沟通,了解张某某的作案动机、手段和认罪、悔罪态度;详细讯问犯罪嫌疑人,向看守所医生询问张某某身体状况。综合分析,考虑到其经常盗窃引起民众的不满和不安,其在看守所能得到经常性的看护和药物治疗,加上人情已经对其作出过宽大处理,为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生活安宁,最终作出批准逮捕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