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衡阳10月13日讯(通讯员贺琳 谢衡峰)审判监督是检察机关一项重要的职能。针对近年来该院审判监督一直是制约检察工作整体的瓶颈总是,该院通过调研和集思广益,在2015年把审判监督工作列入重中之重,并且创新多项重要举措开展此工作,如今,该院的审判监督工作取得了实质性的进展。
据了解,该院首先强化“学习型”检察院建设,提升检察官综合素质。以建设“学习型检察院”为平台,坚持学历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相结合,组织检察官参加各类各级学习培训和学历教育,提高检察官的法律水平,特别是要将上级院和兄弟基层院的优秀抗诉案件作为学习的案例,并且定期开展审判监督案件讲座。其次实行案件全流程审判监督工作。
目前检察院对于法院审判监督工作的开展基本上是在法院判决之后才开始进行。但是该院实行从案件受理审查起诉起,重点对于案件的证据、事实、法律适用、刑罚适用等方面进行审查,找出法院容易认定错误的地方,特别是对于一些重大复杂案件,自侦案件,找准裁判“病根”,为下步抗诉工作打下坚实基础。在法院审理全过程要真正树立监督者的定位,及时发现法院裁判上的错误之处,量刑上的不当之处,果断抗诉。
同时,该院分清轻重选择监督措施。对于法院个案中发现的违法情形较轻、偶然出现或急需及时纠正的,如法律用语不标准,错别字等小问题,就可以通过发检察建议的形式纠偏补正,节约司法资源。但是对于法院定性错误,适用法律错误,量刑过重的问题,应当在规定的期间内进行抗诉。
据统计,该院今年共发出检察建议17份,发出纠正法院违法通知书2份,均获得了法院的肯定,采纳率100%,同时抗诉案件大跃进,成功抗诉7件,5件已经获中院改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