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衡阳10月28日讯 因没钱吸毒,向朋友借钱,借钱后反倒觉得自己受到侮辱,冲动之下和同伙用石头将朋友的车砸坏。犯罪嫌疑人李强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被珠晖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李强,现年30岁,高中文化,三次因吸食毒品被行政处罚,2013年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因没钱吸食毒品,2015年8月24日晚,伙同“赵刚”(因供述不一致,真实身份尚未确定)一起找到以前帮助过的朋友罗东,向他借钱。罗东同意借2000元钱,李强以钱太少,觉得自己受到侮辱,心生不满,一气之下从路边捡起石头朝罗东的小轿车扔去,将轿车后窗玻璃砸坏,“赵刚”见状,也从路边捡起石头,一起把小车的前后挡风玻璃、车内的左右前玻璃等砸坏。经鉴定,该小车的损失价值为人民币18175元。
毒品害人害己,李强在得到朋友经济帮助下仍觉自尊受损,冲动之下故意毁坏朋友财物,朋友之情已然消失殆尽,其行为也已经涉嫌犯罪。
鉴于李强具有刑事处罚前科,且系常年吸毒人员,具有较大的人身危险性,珠晖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后,对其进行依法批准逮捕。(文中人物为化名)
■通讯员 易学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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