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衡阳10月29日讯(通讯员 刘汨璐 周明)男子销售假冒国际知名品牌包,一年销售获利达20万余元。近日,由衡南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作出判决,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被告人黄强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1万元,依法追缴非法所得20万元。
李楠(已判刑)从2012年4月份至2013年6月份在衡南县三塘镇生产假冒路易·威登商标男女包,其中一部分销售给在广州白云区三元里皮具城开设皮具店的被告人黄强。
黄强购买李楠生产的假冒路易·威登商标男女包1万余个,每一个包进价约50元,转账给李楠货款40余万元,被告人黄强通过自己的皮具店销售给客户,每个包赚取5-15元不等,一共获利12万余元。
同时,被告人黄强通过李楠认识了在衡南县三塘镇生产假冒路易·威登商标男女包的刘东(已判刑),2012年底至2013年5、6月份,黄强购买刘东生产的假冒路易·威登商标男女包6000余个,每个包进价约50元,通过自己的皮具店销售给客户,每个包赚取5-15元不等,一共获利8万余元。
被告人黄强两次共非法获利20万余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黄强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及获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告人黄强在案发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具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且到案后退缴本案中全部非法所得,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