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衡阳11月6日讯(记者 张超 通讯员 黄凯 谢璇)近日,常宁市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犯罪嫌疑人何某杰以涉嫌强奸罪批准逮捕。
经查,犯罪嫌疑人何某杰(男,22岁,常宁兰江乡人),于2015年9月25日,到常宁市新河镇柏洲村新屋组张某世家盗窃,发现张某世母亲贺某秀(87岁)因病躺在床上,何某杰遂起强奸之意,在实施强奸过程中遭到贺某秀的反抗,何某杰用拳头殴打贺某秀强行与贺某秀发生性关系,后被贺某秀的女儿张某凤发现,何某杰仓皇逃离现场被村民抓获报警。2015年9月30日,何某杰在湘雅二医院司法鉴定中心进行了精神鉴定,鉴定意见为何某杰目前诊断为精神分裂症,实施危害行为时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在接到常宁市公安局提请审查逮捕此案犯罪嫌疑人何某杰卷证据材料后,常宁市人民检察院认真审阅案卷,依法讯问犯罪嫌疑人,再次缜密地核实有关证据,最终查明了犯罪嫌疑人何某杰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手段强奸妇女的犯罪事实,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之规定,本院依法对其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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