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衡阳12月15日讯(通讯员 肖姣 向燕辉)满邵某、徐海某、李某、徐运某四人皆因盗窃罪被判入狱,岂料出狱后却屡教不改,组团行窃。近日,衡东县公安局以盗窃罪将四人移送至衡东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满邵某、徐海某、李某、徐运某四人出狱后因手头拮据,便商量着盗窃摩托车来换钱。于是,四人先后窜至衡东县、茶陵县、攸县等地,寻找作案目标,伺机作案。作案时,四人分工明确,其中一人或两人望风,一人利用随身携带的开锁工具破坏摩托车的电子锁,然后发动摩托车逃离现场,并随即将盗窃的摩托车销往长沙市马王堆市场。据查,四人于2015年9月至10月内,盗窃摩托车共计11辆,价值4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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