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衡阳站4月13日讯(记者 张超 通讯员 尹文斌 周武德)曾因贩卖毒品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3个月,出狱不到一年的时间,女子竟然又向他人赊卖毒品,最终因贩卖毒品获重刑。近日,湖南省常宁市人民检察院起诉的谢娟贩卖毒品一案被当地法院依法判决,判处女毒贩谢娟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谢娟曾于2012年因贩卖毒品罪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刑1年零3个月,出狱后,谢娟非但没有痛改前非,反而又重操旧业,在刑满释放不到一年的时间里,谢娟又从赊卖毒品开始迅速走上了贩卖毒品的不归路。2014年7月,谢娟通过其姐夫肖龙(另案处理)结识了出狱不久的刑满释放人员阿杰,在其姐夫的担保下,谢娟向阿杰赊卖毒品40克,从此谢娟和阿杰逐渐从单纯的毒品交易关系发展成毒品犯罪团伙关系。2014年10月,最终谢娟和阿杰双双被公安机关查获。
据承办该案的检察机关工作人员介绍,谢娟因贩卖毒品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刑满释放不足5年,其又再次贩卖毒品已构成累犯,同时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六条之规定,“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本节规定之罪的,从重处罚。”所以就该案来看,谢娟贩卖毒品的数量虽然不是特别大,但法院的判决确属罚当其罪。(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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