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衡阳站4月26日讯(通讯员刘敏玲、李荣、周燕)因孩子被路上所驾驶的机动车鸣笛吓到,爱子心切的雷某便对该司机怒拳相向,致人重伤。近日,衡阳市蒸湘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对雷某提起公诉。
2016年1月1日,被害人杨某驾驶一辆面包车行驶致衡阳市某小区门口时,遇雷某带其小孩正在小区道路上行走,因小区道路窄,杨某按喇叭希望雷某让行,雷某认为汽车鸣笛后又行驶惊吓到其小孩。故上前殴打杨某,并将杨某右耳咬掉。经鉴定:被害人杨某为重伤二级。案发后,雷某向公安机关投案。目前,该案已被提起公诉。
检察官提醒:处理纠纷矛盾时切勿采取简单粗暴的方式,造成后果需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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