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衡阳站5月16日讯(通讯员刘敏玲、陈斌)为了索要赌债将债务人殴打致伤,近日,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对犯罪嫌疑人刘某批准逮捕。
2015年10月14日14时许,刘某伙同“胖子”、“小四”等人在衡阳市蒸湘区某酒店内找到被害人罗某,向其索取2000元赌债,期间四人言语不和发生冲突,刘某以罗某态度不好为由,对其拳脚殴打,致罗某头部、胸部多处受伤,后经鉴定为轻伤二级。
检察机关经审查后认为,刘某为索要赌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侵犯了他人的身体健康权,已触犯刑法,涉嫌故意伤害罪。且案发时正在缓刑考验期内,故依法对其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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