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衡阳站5月20日讯(记者 张超 通讯员 陈祥琳 文秋菊)白天藏匿于工地废弃小屋躲避行踪,凌晨2、3点钟外出寻找目标,专挑位置偏僻车辆下手,不但不易被人察觉,而且方便自己逃脱,这是盗窃惯犯刘某月自我总结的“好”经验。然而“好”经验并不“好”用,取财无道的刘某月因涉嫌盗窃罪,于5月20日被祁东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批捕。
刘某月,男,41岁,无业,湖南省常宁市人,曾因犯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出狱后其不思悔改,常年流浪在外从事盗窃违法犯罪活动。随着私家车的逐渐增多,自认为生财有道的刘某月打起了路边停靠车辆的主意,通过购买起子、钳子、电筒等作案工具,先后多次流窜至祁东、祁阳两地疯狂作案,短短月余时间撬盗车辆数十辆,涉案财物价值数万元。4月14日,当其准备由祁东坐车前往祁阳继续作案时,在汽车站被警察当场抓捕。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办案检察官提醒,车辆夜间路边停靠,切记不要存放贵重物品,假如车辆被盗,第一时间应报警备案,以方便司法机关及时有效打击盗窃犯。该案中,据犯罪嫌疑人自己主动交代,短短月余时间内,其共撬盗车辆数十台,但报警备案的仅4人,任由撬盗车辆行为的发生,无疑助长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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