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衡阳站5月22日讯(通讯员贺琳) “上个月我们对126本案卷中审查逮捕卷宗、公诉卷宗进行案件质量评查,有些法律文书质量不高,……”日前,当湖南省衡南县县检察院召开定期刑检部门案件评查会时,案管中心负责人王芳在会上把近期有关业务部门办案中存在的问题向办案干警一一摆出来“亮晒”。
近日,衡南县人民检察院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督查活动为契机,规范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使用,积极推进案件管理信息化、规范化建设,严把受案审查和结案审查关口,建立并完善受案审查工作台账、案件流转、送案及送卷审查等内部监督制约机制,重点审查案件管辖权、移送案件材料规范性、证据的完备性、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情况等。对不符合收案标准的案件,均依法退回要求补充资料或者不予受理。
对受理的每一起案件,从开始至结案整个过程实行把关、跟踪、预警、催办和监控。实行当天登记、分流、移送到相关业务科室。时时进行跟踪监督,掌握案件所处的环节、期限和结果,期限届满前3天内进行及时预警,督促办案人员快办快结。对违反办案程序的及时整改纠正,对于批捕后到期未报、提起公诉后人民法院到期未结的案件,督促承办人履行相关监督职责,防止案件超期。防止违法违纪等不规范司法行为的发生。
该院还严把案件质量“评查关”,推动执法办案规范化。为促进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规范化开展,该院出台《案件质量评查办法》等规章制度,要求评查人员从办案程序、实体处理、风险评估、文书制作、社会效果、网上办案流程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针对评查暴露出来的问题,进行“一案一析”,书面反馈给承办人,促进办案质量和执法水平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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