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衡阳站5月27日讯(通讯员龙迎九、刘小兰)2016年5月1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表彰决定,授予常宁市检察院“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荣誉称号。获此殊荣之前,该院已获得了一串串耀眼的光环:2014年4月被湖南省人民检察院评为“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2013年被衡阳市人民政府评为“二星级文明单位”;2013年至2015年被常宁市委、市政府评为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先进单位和文明机关单位;2013年至2015年连续三年有10多个业务部门在衡阳市检察机关年度工作考核中进入先进行列;在2013年全省检察长会议和2014年全省检察机关反贪工作会议上,两度介绍了“常宁经验”。
工作思路:立足创先争优
“明确一个目标,突出两项重点,强化三项监督,做到四抓四促”(即:明确创先争优目标,突出查办职务犯罪和狠抓队伍建设重点,强化法律监督、人大监督、自身监督,做到抓办案促监督、抓制度促管理、抓服务促发展,抓班子促队伍。)这是常宁市检察院检察长宋顺武和院党组一班人确定的工作思路。
全院高举起了创先争优这面闪光的旗帜,制定了详细具体、有奖有罚的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设立了创先争优奖、办案个案奖、突出贡献奖、执法考评奖和荣誉奖。在办案中,做到“两手抓”:一手抓执法办案,一手抓安全防范;一手抓办案数量,一手抓办案质量;一手抓犯罪打击,一手抓犯罪预防。在工作中,形成了 “以制度管班子、以班子带队伍、以队伍促业绩、以业绩争先进”的良好工作局面。在全院干警大会上,公开地喊出了这样的响亮口号:“建一流班子,带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树一流形象。”
工作方法:抓班子带队伍
孔子曰:“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领导班子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是带好队伍的关键。常宁市检察院把领导班子建设摆在检察队伍建设的首位,注重发挥班子带头作用,用检察长宋顺武的话说“凡要求干警做到的事,自己首先做到;凡要求干警不做的事;自己首先不做。”院党组一班人坚持堂堂正正做人、正大光明办事,在资金使用、选拔配备干部等重大事情上,事先沟通,集体研究,充分听取大家意见,坚持民主公开,不搞“一言堂”。在工作中,班子成员之间既有分工又有协作,形成了畅所欲言、心齐气顺、严肃活泼的良好工作氛围。在廉洁自律方面,院班子成员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觉拒请拒吃,拒收红包礼金,每年上交拒收现金数万元。检察长宋顺武因公出差衡阳、长沙,从未报销过一分钱的出差补助费。
在查办贪污贿赂、侵权渎职案件时,检察长、分管检察长不仅坐阵现场指挥,与办案人员一起分析案情、制定侦查方案,还经常亲自办案。如2016年5月在办理衡阳市检察院交办的一起贿赂案件时,犯罪嫌疑人李××拒不供述犯罪事实,检察长宋顺武亲自到看守所做李××的思想教育工作,耐心地宣讲有关法律政策,半个多小时后,李××终于如实交代了其贿赂犯罪事实。2015年元月,按照省检察院和衡阳市检察院的统一部署,副检察长唐福元率领反渎局全体干警参与查办岳阳市原常委副市长陈××涉嫌滥用职权和受贿系列案,历时四个多月,经过慎密侦查,成功突破了陈××受贿、滥用职权的犯罪事实。而2015年的春节,唐福元和干警们都是在办案现场度过的。
在强化领导班子建设的同时,常宁市检察院狠抓干警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建设。一是狠抓作风纪律建设。院里与各部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每个干警交纳廉政风险金,建立了严肃的追责机制。自2008年以来,全院干警没有发生一起违法违纪受处分事件,连续八年保持了干警违法、违纪“零纪录”。二是积极选派干警参加岗位培训、任职培训和专业培训,提高干警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法律理论水平。三是狠抓岗位练兵,按照“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组织开展法庭论辩模拟赛、办案能手、优秀公诉人评比竞赛活动,提高干警的业务能力。全院办案数量与质量逐年提高,涌现了一批办案业务能手。该院控申科副科长刘小兰在“全省第一届刑事申诉检察业务岗位练兵赛” 中荣获全省第七名,被湖南省检察院授予“全省刑事申诉检察业务标兵”;侦监科副科长陈康兵在全省侦查监督业务竞赛中荣获全省第十名,被湖南省检察院授予 “全省侦查监督业务标兵”。法警大队长崔伟被湖南省检察院评为全省“法警之星”,其个人先进事迹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拍成微电影在全国推介。2013年以来,全院共有120多人次受到各级表彰,其中,获得省级荣誉表彰9人次,获得地市级荣誉表彰30人次。
同时,该院十分注重检察文化建设。近年先后投入几十万元,建立了图书室和电子阅览室,有法律、文史、社科等各类书籍1万多册,报刊杂志40多种。修建了篮球场 、羽毛球场 、乒乓球场 ,组建了院篮球队。每年邀请法律专家、高校教授、市委讲师团来院进行专题文化讲座,定期开展书法、美术、摄影、演讲、歌咏及乒乓球、羽毛球竞赛活动。 2015年9月,该院积极参加“全省政法机关书画诗词、摄影展”,组织创作纪念抗战70周年的6幅版画作品,荣获特别奖,并赴北京展出。2015年该院被湖南省检察院评为“全省检察文化活动先进单位”。
工作中心:服务经济大局
常宁市检察院树立“以促进经济发展为荣,阻碍经济发展为耻”的发展理念,自觉服务经济建设大局,积极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先后出台了《服务经济发展、优化发展环境的实施办法》、《关于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十二条规定》。2013年以来,共批捕、起诉各类妨害经济发展的犯罪案件72件96人,没有发生一起重大涉检信访事件。
开展政法干警夜间上街巡逻活动,是常宁市创新社会管理、强化社会治安秩序的一大重要举措。常宁市检察院积极投身其中,检察干警在常宁城区大街小巷开展了 20多轮夜间巡逻活动,每轮时间为一周,有效地维护了常宁社会治安秩序的稳定,得到了老百姓的好评,在2013年和2014年全省综治民调中,检察形象评价分别排名全省第17名和第28名。
开展政法干警1+1联村活动,是常宁市密切干群关系的又一重大举措。常宁市检察院组织检察干警深入村组、社区,实行包村(社区)到人,定期走访群众,听取意见建议。2013年以来,走访群众上万户,化解矛盾纠纷100多件,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80多个,向困难群众发放慰问金30多万元。
工作业绩:争创一流水平
查办贪污贿赂、侵权渎职的职务犯罪案件,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工作,是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任务。在“打虎”、“拍蝇”行动中,常宁市检察院走在行动的前列,多次受到了省、市检察院的表彰。2013年以来,该院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51件88人,起诉62人,法院作出有罪判决56人,共挽回经济损失6000多万元。2013年,在衡阳市检察院组织查办某部门系列贿赂案件中,常宁市检察院反贪局成功突破了吕××等人受贿事实,深挖出了包括4个县处级干部在内的一批经济犯罪案件。2013年,该院反渎局集中全力查处节能减排、淘汰落后产能中存在的渎职犯罪行为,立案侦查5件8人,其中科、局级干部4人,查实其滥用职权骗取国家专项奖励资金631万元。2014年立案查处了常宁市部分乡村干部贪污、挪用征地拆迁补偿款的职务犯罪案件10件17人,挽回经济损失3500 多万元。2014年立案查处了某工程建设指挥部会计廖××多次挪用征地补偿款累计2800多万元、贪污128万元的大案,廖××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0 年。在2014年全省检察机关反贪工作会议上,该院作了《深挖窝案串案,在行业治理上作文章》的经验发言。
这批贪污、挪用征地拆迁补偿款案件侦查终结后,该院及时在发案乡村召开“赃款返还现场会”,将追缴的涉案款项全部返还给有关村民,共返还村民征地补偿款1300多万元。在2013年全省检察长会议上,该院作了《查办群众身边腐败,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经验发言。
在大力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同时,该院认真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2013年9月,该院与常宁市政协组织开展了一次预防职务犯罪专项调研工作,历时半个多月,先后调查走访了20多个乡镇、厂矿企业和行政执法机关,并撰写了高质量的调研报告。2014年7月,常宁市委、市政府以常发(2014)3号文件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意见》,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就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专门联合发文,这在常宁是第一次。2015年,该院在常宁市委党校建立了“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基地”,将法制讲座进入了党校的讲坛,推动了对全市党员干部的法制教育和廉政教育。在查办节能减排、淘汰落后产能系列渎职犯罪案件后,针对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存在的问题,该院提出了个案预防的检察建议,衡阳市检察院总结呈报省检察院后,省长杜家毫同志亲笔作了批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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