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衡阳站5月30日讯(通讯员李智宏)想起外公生前遗留了一把鸟铳放在老家,男子一时兴起,将该鸟铳取出后重新打磨,意图供自己打猎使用。殊不知,男子却因非法持有该鸟铳而触犯刑法。5月27日,衡南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被告人张青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罪一案提起公诉。
因为家庭生活需要,张青一家很早以前就搬到了镇上居住。但爱好打猎的张青,偶尔还会回到老家利用捕兽夹等工具到山上捕捉一些猎物。
三月份的一天,张青再次到山上放捕兽夹时突然想起外公去世前,在老家的门后面还放有一把鸟铳。张青心想该鸟铳虽长期未使用,但稍微整理一下,刚好可以给自己打猎使用。想到此,张青便独自回到老家,将该鸟铳取出,并放置在自己的租住房里。
期间,张青还对该枪支进行了打磨。然而,就在张青将该鸟铳修复好意图用来打猎时,却被公安机关及时查获。民警从张青处查处了该鸟铳之外,还当场收缴了一些填充弹壳的黑火药以及用来装黑火药的牛角。经鉴定,张青持有的鸟铳是以火药为能量的自制式火药枪。
华声在线衡阳频道,关注衡阳,有料有趣!
分享到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