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衡阳站7月21日讯(通讯员郑海荣、肖媛元)执掌编制工作,却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违规为他人安排工作编制。7月20日,耒阳市编办原工会主席、纪检组长、副主任罗某因受贿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二十万元。
2003年,罗某勇找到时任编办副主任的罗某,拜托罗某为其子安排工作,并分两次给了罗某4万元感谢费。罗某为其写了一份请求安排工作报告,找相关领导签字后,又开具了一份定编通知单,2004年,罗某勇之子成功获得了在某客运管理处的工作。2005年,罗某勇再次找到罗某,请他帮忙为小儿子安排工作,罗某采用同样的方法为罗某勇的儿子办理好列编手续,罗某勇又分两次送给罗某“感谢费”共计5万元。
罗某勇的请托只是一个开始, 2003年至2011年间,罗某利用职务之便,采用提交安排工作报告、帮助办理列编手续的方式,陆续为13人安排工作,并借此收取“感谢费”合计39.2万元。
罗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他人财物39.2万元,被耒阳市检察院以受贿罪提起公诉。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二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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