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衡阳11月14日讯(吴长发 通讯员 陈祥琳 李理宇)近日,祁东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彭某玉涉嫌以危害方法危害公共安全一案在该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该院检察长蔡艺担任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
2016年4月13日晚,被告人彭某玉无证驾驶白色福特小车从水泥厂返城的过程中,在卫计局路口碰到正在执行公务的交警,因担心无证驾驶被查处,其便铤而走险驾驶车辆强行冲过第一道关卡,在遇到交警第二道关卡后,彭某玉不顾交警的示意和阻拦,高速强行冲卡,导致包含两辆警车在内的四车连环相撞恶性事故,直接经济损失7.5万余元。庭审过程中,公诉人结合案件的具体事实和情节,从法理、证据、情理三个方面进行了指控。在控辩双方充分举证和质证基础上,公诉人就本案的社会危害性、量刑建议等发表了公诉意见,并对被告人及旁听人员进行了法制教育。
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不仅落实了高检院提出的检察长带头办案制度,也落实了司改要求中的“两个独立”要求。在取得良好庭审效果的同时,也加强了公诉队伍建设,有利于面对面、手把手的指导传授工作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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