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衡阳12月19日讯(吴长发 通讯员 曹丽雯)2016年12月13日上午,珠晖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陈某某非法拘禁案公开开庭审理。衡阳市人民检察院组织石鼓区院、衡南县院、衡东县院公诉业务骨干,珠晖区院邀请部分珠晖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了对该案的听庭评议活动,珠晖区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廖雪森以及部分院领导参加了本次活动。
在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利用多媒体将全案证据公开呈现,层次分明、条理清晰,公诉人举证说明与之同步,有力地切合了证明方向,揭示了被告人陈某某的行为对被害人造成的危害后果,成为庭审活动的一个亮点。同时,公诉人在公诉意见中注重情理法交融,被告人当庭落泪,表示认罪伏法,也显示出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庭审结束后,参评人员对公诉人的出庭表现进行了全面深入的评议。出庭公诉人孙晓汇报了案件特点、庭前准备和出庭感受,她表示,作为一名公诉新兵,这样的听庭氛围对自己震撼很大,要改进和学习的地方还有很多。随后,区人大、政协代表、市、县、区公诉部门的代表分别发表了听庭评议意见,大家一致认为,本案呈现了基层检察院最常见、最真实的案件证据情况和出庭公诉状态,公诉人举止、用语规范,分工配合得宜,展示了检察干警的良好形象,举证质证清晰明了、针对性强。但市院公诉局副局长刘超同时也指出,此次出庭公诉既有成功之处,亦有亟待改善和提高的地方,如起诉书制作仍存在瑕疵,证据分组不够严谨,对于辩护人的部分辩护意见未予以回应等。最后,市院公诉局局长宾锡湘对本次活动进行了总结,他认为,公诉人出庭时要据理力争,但不是强词夺理,要不断加强学习、修炼和积累,使听庭评议活动真正成为公诉人锻炼能力、提升水平、树立形象的有力举措,以听庭评议推动公诉工作的专业化、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