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衡阳站4月26日讯(吴长发 通讯员 刘敏玲 李俊剑)眼看与前女友复合无望,衡阳一男子一把火烧了前女友的住宅。这把火不仅烧掉了与前女友的回忆,也把他自己烧进了班房。近日,衡阳市蒸湘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放火罪对犯罪嫌疑人蒋某批准逮捕。
衡阳男子蒋某经人介绍与谢某相识后相恋,最近两人因矛盾分手。2017年3月18日晚蒋某又想找谢某谈分手的事情,便来到家住衡阳蒸湘区雨母山乡的谢某家门口,在喊谢某不应,发短信不回的情况下,蒋某就用随身携带的钥匙进入谢家一楼,由于没找到谢某,蒋某心里很生气,为发泄内心的气愤就在谢某家里其以前住过的那间卧室内用打火机将床上的被褥点燃后逃离,致使木床、被褥,衣框、空调等物品被烧毁。次日凌晨,谢某家人发现火势后报警。不久蒋某就被警方抓获。经鉴定被烧毁的物品共价值11280元。
检察官提醒:放火罪是危害公共安全的严重刑事犯罪之一。我国刑法规定,只要放火行为具备了发生严重后果的危险性,即可构成犯罪既遂,而如果放火行为造成了严重后果,则不仅构成犯罪,而且要加重处罚。本案中,蒋某的放火行为虽只造成谢某的损失,但火灾已危及周围邻居以及整栋楼的安全,因此其行为已涉嫌放火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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