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衡阳站4月27日讯(吴长发 通讯员 贺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活动开展已过去两年有余,湖南省衡南县人民检察院将规范化建设的各项内容融入检察业务工作,努力推动形成规范司法、公正司法、文明司法新常态。
为进一步巩固活动成果,该院院积极适应全面规范司法行为的新形势,强化内部监督、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强调通过抓理念、抓能力、抓作风,切实强化队伍建设、强化作风建设、强化制度建设、强化执纪问责、强化精准管理、强化办案工作,教育广大干警从点点滴滴做起,从一言一行做起,言有戒、行有规,树立检察机关公信力;严格落实 “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两个责任结合起来,把检察机关的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向全社会传递检察机关敢于担当、敢于亮剑、敢于出手的正能量。
该院坚持问题导向,继续增强检察人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的责任意识。根据前期查找出的司法不规范行为,检查了整改落实情况。同时夯实制度,增强制度执行力和纪律约束力。该院案管中心会商业务办案部门出台了《案件质量考评办法(试行)》、《流程监控工作规定(试行)》等制度。推进关键办案环节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健全逮捕必要性、羁押必要性审查,与刑事和解、捕后侦查监督情况进行综合考量,不随意免除羁押。强化案件质量评查,将案件质量纳入干警考核晋级标准,对所有已结案件开展质量评查,纠正瑕疵案件,落实责任,倒逼规范。
在拓展外部监督方面,及时推送检察工作资讯,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同时,利用法律文书公开平台、重要案件信息发布平台,深化检务公开,拓展了人民群众参与监督的渠道。
“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虽已经结束,但并不意味着规范司法行为工作的终止,规范司法行为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专项整治工作永远在路上。只有这样,才能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新期待,提升司法公信力。”该院检察长盛云平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