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衡阳站5月11日讯(吴长发 通讯员 陈祥琳 李璐璐)君子爱财,应取之有道,而被告人周某全,眼红路边摊贩卖药赚钱快,便起了歪心思,在无任何资质的情况下,为图谋金钱利益,长期生产和销售假药,经祁东县检察院提起公诉,其最终获刑三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经查实,自2015年上半年开始,周某全因眼红路边小摊贩卖药赚钱快,其在无执业医师许可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为图谋金钱利益,以去痛片、维生素片、酒精、盐为原料制作“胃药”、“牙疼药”、“皮肤瘙痒药”、“四肢麻木外敷药”等,分别为片剂、混悬剂、散剂,并在其外包装上详细标注各类药剂功能。为扩大销量,被告人周某全还大量印刷内容为“专治胃药”、“周某全诊所”宣传画和名片,四处发放,吹嘘其药物治疗范围多大20余种,先后出售给多人,销售范围遍布全国,非法获利9650余元。被告人周某全所生产、销售的上述药品均未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GMP证书》及药品批准文号,经鉴定均为假药。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周某全为了贪图利益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明知是假药而进行生产、销售,其行为已构成犯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鉴于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自愿认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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