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衡阳站7月21日讯(吴长发 通讯员 陈国华)近日,衡阳市珠晖区人民检察院向王某等2名刑事案件被害人发放了共4万元救助金。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廖雪森亲手将救助金送到被救助对象手中,并宣讲国家司法救助政策和检察机关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的相关规定,勉励被害人及其家属勇敢面对困难,积极生活,为构建和谐社会多作有益的贡献。
近几年来,珠晖区人民检察院积极探索精准扶贫新途径,结合司法救助政策,使扶贫工作更有针对性。有效性。“王某是我院实施帮扶与救助结合的第一人。通过这个案例,我院完善了司法救助与精准扶贫‘互对接’的实施办法,今后会不断推进”。
珠晖区检察院为了完善救助对象与帮扶对象同步对接、救助款项与扶贫款项同步对接、司法救助与跟踪服务同步对接,及时与扶贫办会签《精准扶贫与刑事被害人救助相结合工作办法》,明确将建卡贫困户的刑事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因刑事案件造成家庭返贫的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刑事案件中相关人员特别贫困户列为救助对象,司法救助优先办理、救助金额优先确定、帮扶资金优先倾斜。
据悉,该院自2010年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以来,共计单独或联合相关部门向6名救助对象发放救助金6万余元,彰显了检察机关的人文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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