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6月24日讯
6月20日下午,常宁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王某涉嫌故意毁坏财物案和刘某涉嫌盗窃案在常宁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常宁市人检察院检察长曾庆意作为国家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市人民法院院长张永灵担任审判长。
该案系常宁检察院全面实行“捕诉一体”化后检察长办理的首例案件,也是《刑事诉讼法》修改后该院领导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具体落实司法责任制带头办理的案件之一。
庭审中,公诉人在保留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必要环节外,基于被告人认罪认罚,简化了庭审环节的部分内容。在法庭辩论环节,因控辩双方对本案的定性量刑无实质性分歧,被告人表示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内容。公诉人依法履行职责,有力指控犯罪事实,法庭采纳了常宁检察院提出的量刑建议,并当庭宣判,两人均明确表示认罪认罚,服从判决不上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确定以来,常宁市检察院在审查起诉工作中积极贯彻适用,对符合条件的案件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实现了刑事案件的繁简分流,有效节约了司法资源,实现了简案快审、难案精审。(华声在线 吴长发 通讯员 张芸 蒋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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