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衡阳频道4月9日讯(通讯员龙丽娟)李忠系祁东县一农民,因其原来在部队服役,学会了爆破技术,复员后在祁东县申请了爆破员资格,可以在祁东县依法爆破作业。岂料李忠为贪图小利,私下截留爆炸物,非法揽活,在衡南县为他人爆破宅基地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2013年4月7日,李忠连同为其运送爆炸物的同村人李祥以涉嫌非法运输爆炸物罪被衡南县人民检察院起诉至法院。
2012年,李忠多次在祁东县公安局申请爆炸物在祁东范围内爆破作业,其明知剩余的爆炸物需要返还民爆公司的仓库,仍趁在井下作业之机,避开民爆公司监督员的视线,将多余的爆炸物塞进自己的衣服,带回家中私藏,以便用于私下揽活时使用。
2012年12月24日,衡南县柞市镇人陈超经人介绍,联系到李忠为其宅基地爆破岩石。李忠与陈超谈好价钱后,便雇请同村人李祥用三轮摩托车将爆破工具、重8.2千克的41支乳化炸药、21枚雷管从其家中运到衡南县柞市镇苍塘村陈超的宅基地上实施爆破。李忠、李祥二人共在陈超的宅基地上打了十余个炮眼,并放了一炮,在继续作业过程中被公安机关抓获,并被查获剩余的35支炸药、20枚雷管。
李忠、李祥违反法律规定,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非法运输爆炸物,对公共安全带来严重隐患,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了非法运输爆炸物罪。(文中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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