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衡阳频道7月5日讯 烟花厂老板贪图便利绕开公安机关不办理运输许可证就私下购买原材料黑火药、引火线。2013年7月4日,犯罪嫌疑人贺某以及为其运送黑火药、引火线的卖方老板邱某、刘某均被衡南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非法运输爆炸物罪起诉至法院。
经查明:贺某为衡南县古皇花炮厂的主要负责人,该公司有生产烟花类产品资质。2013年3月24日,贺某在未向公安机关申办运输许可证的情况下,电话联系在醴陵市从事黑火药生产的浏阳老板邱某购买1吨黑火药用于烟花生产,双方约定由卖方提供运输,运输费包含在货物总价中。邱某明知贺某没有办理运输许可证,仍安排司机用货车装载1吨黑火药从醴陵市出发运送至古皇花炮厂。
2013年4月上旬,贺某以同样的方式在醴陵市从事引火线生产的另一浏阳老板刘某购买引火线用于烟花生产。刘某用自己不能从事引火线运输的面包车,装载18件引火线,从醴陵市出发运输至古皇花炮厂。经检验,该18件引火线中含烟火药209千克。
检察机关认为贺某、刘某、邱某违反法律规定,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非法运输爆炸物,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涉嫌非法运输爆炸物罪,向法院提起公诉。(衡南县人民检察院通讯员龙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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