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衡阳频道10月10日讯 为赡养父母,父子、兄弟、妯娌皆成仇家,多番打斗,家无宁日,家事终于酿成刑事案。2013年10月9日,与嫂子打架,致使嫂子轻伤的倪某被衡南县人民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起诉至法院。
检察机关指控:倪某与贺某系妯娌关系,两家因赡养父母等琐事多次发生纠纷。2012年2月2日上午,两家再次发生冲突时倪某用火钳在贺某的丈夫谢某头上打了一下。当日下午,贺某携带铁锤借口倪某抢了其几万元钱到倪某家寻衅,以此为老公被打之事讨要说法,双方因此发生争吵,在争吵过程中,贺某携带的铁锤被他人夺走扔掉。贺某见倪某的手机放在桌上,便顺手将手机摔在地上,手机被摔坏。倪某见状,上前大力拖拽贺某,双方发生打斗。贺某为挣脱倪某用嘴咬住倪某的左手拇指,倪某受痛反手抓贺某的面部,将贺某的面部、右眼抓伤至出血,后双方才被围观群众劝开。贺某回家后,眼睛流泪不止,遂到医院检查,并作了司法鉴定,其右眼下泪小管断裂,右眼视网膜震荡,右眼睑挫伤,伤势程度构成轻伤。
本案移送检察机关后,检察机关考虑到嫌疑人与被害人系亲属关系,从化解矛盾、修复社会关系出发,多次与县政法委、当地政府、司法所组织双方调解,然双方矛盾过深,拒绝和解,检察机关遂向法院提起公诉。(衡南县人民检察院龙丽娟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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