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衡阳频道5月27日讯 为骗取受害人的感情和财物,长期以来冒充耒阳市公安民警进行社会活动并实施诈骗。5月22日,耒阳市检察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张某以涉嫌诈骗罪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2009年初,曾任珠矶滩派出所协警的张某通过“QQ”网络聊天认识了受害人谢某并见面交往。两人见面时,张某通常穿着警服并自称是耒阳市公安局治安大队中队长,虚构自己父亲是人大退休干部,叔叔是公安厅领导,干妈是耒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李某。2011年10月份左右,谢某打算从夏塘中心卫生院往城里调动工作,想到张某社会关系好,便找其帮忙。张某答应并声称调动工作需要花费10余万元。自2011年11月,张某以帮谢某调动工作为由,每次都以“我正在想办法搞,可能还要再拿点钱请客”为借口推脱,陆续向该女子索取25万余元。张某并于2012年5月声称可以帮谢某找关系通过职业医师考试,需要先给关系人15000元,谢某于是又给张某15000元,张某没有花费该笔钱为谢某找关系,而是全部据为己有未予归还。
据了解,自2009年以来,张某通过“QQ”、“微信”等网络交友聊天工具以公安局民警身份及社会关系先后骗取颜某、谷某、雷某等多名未婚女子感情,骗取其现金共计人民币39万余元和香烟、手机等财物。
检察官提醒:随着互联网的普及,网络在未婚男女的交友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网络毕竟是虚拟的,未婚女性在网上交友时要对他人发布的个人信息多一份谨慎,在从网上走到现实生活中后,应注意核实对方的真实身份,从而避免在感情上和物质上受到双重欺骗。一旦发现上当受骗,一定要立即报案,一方面减少自己的损失,同时也免得犯罪者再去侵害其他人。
(作者:耒阳市检察院 吴欢 陈丽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