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衡阳频道8月15日讯(通讯员肖姣 袁建军 郑孟军)因“兴趣”相投,便组队打野猪,不料被警方抓获。近日,衡东县公安局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将八名犯罪嫌疑人移送至衡东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2014年2月26日中午犯罪嫌疑人刘某听说衡东县白莲镇某村山上有野猪,便分别打电话给李某、赵某、朱某等人,约定一同前往打猎。当天14时许,八名犯罪嫌疑人在未办理持枪相关证件的情况下,各自从家中携带枪支一支来到相约地点打猎,期间犯罪嫌疑人赵某使用犯罪嫌疑人朱某携带的猎枪打死一头野猪,不料在下山处理野猪时,被接到报警的公安人员抓获,公安机关现场缴获猎枪、鸟铳6支。经鉴定,上述枪支均为以火药为能量的猎枪、火药枪。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查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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