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衡阳频道8月19日讯(通讯员 肖姣 王清)现年23岁的曾某曾因盗窃罪先后两次被判处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仍恶习难改。近日,衡东县公安局以盗窃罪将曾某移送至衡东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2014年5月27日凌晨2时许,犯罪嫌疑人曾某在衡东县城关镇某网吧上网后,因无钱坐车回家,遂产生盗取摩托车骑回家的念头。在成功盗取一辆红色两轮男式摩托车,并推行至距该镇迎宾路与兴衡东路交叉路口5米处马路边,准备进入附近的广场休息时,不料被巡逻至此的民警逮个正着。
据查,犯罪嫌疑人曾某曾因盗窃罪于2013年4月被衡东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2013年10月又因盗窃罪被衡东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查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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