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衡阳频道8月20日讯(张超 通讯员 吴欢 祝艳华)“瘾君子”吸毒后驾驶机动车国道上行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1死5伤。8月19日,耒阳市检察院以交通肇事罪提起公诉的谢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九个月。
经查,2014年1月5日晚上,谢某驾驶湘D8S812小车到常宁市某歌厅,并在该歌厅吸食了“K”粉。至次日凌晨4时许,他驾驶小车沿107国道以70km/h左右的速度往耒阳城区方向行驶。吸食“K”粉后致谢某精神亢奋,整晚没有睡觉,开了一段路后便感觉头晕、眼睛发花,但其仍坚持上路。在途径107国道耒阳市光明驾校路段时,谢某终因吸食“K”粉产生了幻觉,大脑不受控制,突然将车头向左一拐,飞快地冲到了马路左车道,与被害人阳某驾驶的小车车头左角正面相撞,造成阳某当场死亡,搭乘阳某小车的伍某、钟某等五人受伤以及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经检测:谢某现场尿检结果呈阳性。
案发后,谢某已支付被害人妻子经济损失4万元。
检察官提醒:吸食毒品容易出现幻觉以及情绪亢奋等症状,严重危害人身安全,而“毒驾”后使司机出现注意力不能高度集中、身体不能协调控制等症状,一旦发生事故,后果更加不堪设想。请市民特别是司机朋友远离毒品,珍爱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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