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衡阳频道10月10日讯(通讯员祝艳华 曹后立)为进一步打造廉洁检务, 耒阳市院从制度、程序和监督三个方面采取措施,推进财务精细化管理。
细化制度,促进财务管理规范化
根据中央抓干部作风建设出台的新的规章制度,征求纪委、财政、审计等部门的意见,院党组集体研究修正财务管理制度,适用公用经费部门预算,据实报销、包干使用、超支不补、节余有奖的原则,对财物实行分类管理、集中审批、收支分离和专户管理。进一步细化公务接待制度和公车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严控公务出差人数、天数、差旅费预算,超标准、超范围部分个人自理;车辆统一管理、定编使用、经费包干、派车登记、节假日封存入库;固定资产购置、使用、维修、报废责任明确到人。通过理清程序、细化措施、明确责任的方式,促进财务管理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理清程序,实现财务审批层级化
深化“收支两条线”的管理模式,明确财务审批程序。严格遵守一事一议的规定,发票进行层级审批前由行财装备负责人审核票据是否真实合法、开支是否符合财务管理制度。为了防止铺张浪费,实行限额审批,费用开支在1000元以下的由行财装备负责人审核后再由主管财务的副检察长审批,1000元以上的费用开支由主管院领导审核后交检察长审核再由分管财务领导批报,费用在3000元以上的先由主管院领导审核再由纪检组长复核、检察长审批后最后交由主管财务院领导批报。凡票据没有依照顺序交给财务室提前把关以及领导审核的一律不予报销。
阳光财务,实现财务监督常态化
实行财务内部审计与干警外部监督相结合的方式。财务室对财务账目进行一周一清理、一月一核对、半年一汇报、一年一报告。每周五下午为财务室整理账目时间,将财务收支状况列表清理。每月末的最后一周由院纪检组长组织内部审计小组对各科室的办公经费执行情况进行审计,重点审计各科室资金使用是否控制在预算范围内,是否做到专款专用、是否符合报账手续要求,对违反经费使用规定、混淆经费使用科目等不符合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并督促改正,情节严重的进行纪律处分。为各科室印发管理制度汇编,组织全院干警学习,让干警对财务相关规定熟记于心。每半年在院务会上通报半年财务收支状况及院内重大事宜开支情况。每年在全院干警大会上公布资金使用情况,自觉接受干警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