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温馨提醒:人离车辆,切莫将贵重物品留在车上
华声在线衡阳频道10月17日讯(通讯员 邓佑娟 谢衡兰)“就停车吃个早餐,才10分钟的功夫,离车也只有15米距离,车窗玻璃就被砸破了一个洞,放在副驾驶座位上的包也不翼而飞了!一碗卤粉,吃掉了1万多块!”在接受办案人员询问时,在衡阳市某单位工作的罗先生忆起两个多月前早上遭遇的事情仍气愤不已!
2014年10月17日,衡阳市石鼓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对犯罪嫌疑人王道欢依法批准逮捕。据查,7月22日至9月4日,一个半月内,王道欢采取砸车窗玻璃实施盗窃的方法,分别在衡阳市石鼓区、蒸湘区、珠晖区、雁峰区作案9起,盗窃现金共计3.5万元。在接受办案检察官讯问时,王道欢称其专挑上班族在路边“吃早餐”期间作案。现代生活节奏快,上班族尤其80后、90后大都没有在家吃早餐的习惯。清早出门顺手将手提袋、钱包放副驾驶或后座车位上,踩一脚油门,就将车开到路边店吃早餐。因急于赶着上班,也就10多分钟,且大多停车位置与车主距离很近,绝大多数人都会放松警惕,低估车上财物的安全,而这也恰恰给犯罪分子留有可乘之机。检察官因此特意提醒广大群众,应随时注意保管好随身财物,人离开车辆,切莫把贵重物品留在车内,尤其是不要将包留在显眼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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