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衡阳10月28日讯(通讯员曹后立、肖媛元、祝艳华)近年来,耒阳市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采用“三步和解法”依法办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6件7人,为农民工挽回经济损失合计42万余元。
案前审查寻找和解机会
在办案之前仔细审查案件,充分考虑到案件相应的社会、法律效果,并对符合刑事和解法定条件的案件预测其和解可能性、和解后信访发生的可能性,依此制定相应的工作预案并进行风险评估。
依法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受害人及其亲属,听取双方意见,寻找和解突破口,根据实际情况向当事人提出和解建议或主持和解,保护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节约司法资源。
检察干警在实际办案中发现,所办理的有关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中,不少欠薪的经营者是因经营不善而无力支付工资,犯罪嫌疑人主观恶意性相对小,受害人希望挽回经济损失,在这种情况下,案件和解可能性高且和解后信访发生可能性低。
如办理的魏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办案中检察干警考虑到该案涉及到10余名工人的工资,若是单纯地依法定程序将魏某起诉至法院,可能出现受害人无法及时挽回经济损失的情况。通过与受害人交流,检察干警了解到,如能尽早拿到被拖欠的工资,受害人均愿意与魏某进行和解,检察干警便与魏某进行沟通,得知其也有和解意愿后,便帮助魏某联系其家属前来偿还欠款,最终在该院的主持下,魏某的弟弟帮其还清所欠工资43118元,12名工人也联合签署了《谅解书》表达和解意愿,魏某因此获得了从轻处罚的机会。
案中疏导增强和解效果
在和解过程中,还注重对双方当事人进行心理情绪疏导,为双方搭建“心理互换”的平等对话平台,让和解双方转换立场,实现和解双方的相互感受、倾听、沟通、明理,增强和解效果。
如办理的徐某军、徐某元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徐某军、徐某元欠下23名农民工工资合计147373元,两人到案后,办案检察干警先后联系上犯罪嫌疑人家属与23名农民工,商讨相应的和解赔偿措施。因徐某军、徐某元的亲属无法在短期内凑齐所有欠款,考虑到23名农民工中有10余名来自贵州,让他们多次往返老家与耒阳两地太过辛苦,检察干警遂提出将先期凑齐的款项优先支付给10余名贵州农民工,本地工人工资延后至月底支付的建议。
为避免产生新的矛盾,检察干警与徐某军、徐某元亲属及受害农民工进行沟通,并着重做通了本地工人的思想工作,最终获得三方同意,和解达成。最后,23名农民工先后领回自己被拖欠已久的工资,该院也依法对徐某军、徐某元做出变更强制措施的检察建议。
案后回访确保和解质效
为及早发现案件中的隐藏矛盾,防止案后出现争议,检察干警在主持和解过程中还制作详尽的和解笔录,并对已和解的案件一案一归档以备查询。
以回访联络制度保障和解实际效果,案件承办人对受害人和犯罪嫌疑人进行定期回访,及时解决苗头性纠纷,确认和解效果,迄今为止尚未发生一起案件和解后发生风险从而引发涉检信访,切实做到了案结事了人和。
如办理的李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检察干警组织了李某与43名员工进行和解,和解后在对进行案件跟踪时,检察干警得知李某家属在筹措了8.5万元后无法在约定的时间内将其余款项凑齐,便协助李某家属找到李某的债务人黄某等人将余下的款项筹齐,成功兑付员工11.1万元工资,双方矛盾尽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