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衡阳10月31日讯(实习记者 张超 通讯员 向伟香)日常生活中市民的手机经常会收到群发的各种广告短信,总会误以为是电信公司泄露了信息,其实事实并非如此。近日,记者从衡南县人民检察院获悉,被告人陈某和李某在衡阳市衡南县多次利用伪基站设备多次发送广告短信牟利,被衡南县人民检察院以破坏公共电信设施罪提起公诉。
陈某和李某都是湖南岳阳人。2013年7月,二人各出资3万元由陈某在网上购买了一套伪基站设备。2013年9月至同年10月期间,二人利用伪基站设备先后为衡阳市多家公司发送广告短信,从中非法牟利7万余元。同年10月23日,二人再次来到衡阳市衡南县三塘镇作案,被公安机关抓获,由于起诉证据不充分,将二人释放。
二人深知此举触犯了法律,难逃法网。2014年4月18日、4月30日二人主动向衡南县公安局投案,并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案发后,被告人李某和陈某共退缴了非法所得7万余元。
衡南县检察院认为被告人陈某和李某破坏公共设施,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破坏公司电信设施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分享到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