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衡阳站1月23日讯(通讯员 付平 易晖)“钱还清了,我能安安心心过一个好年了。”近日,被执行人李某将13000元钞票小心翼翼交到申请执行人刘某手中后,如释重负地说。申请人执行人和被执行人的小孩同在一个学校,因为一次意外造成执行人小孩受伤,被执行人被判承担50%责任,但是因家庭贫困无力承担。执行法官通过走访了解到李某的难处,又去做申请人工作,最终申请人同意减免9000元,至此被执行人才凑足赔偿金,双方和解。
申请人刘某儿子与被执行人李某儿子同系某小学的学生。2013年6月,刘某儿子在上学期间被李某儿子用玩具戳伤右眼,经司法鉴定确认构成八级伤残。经法院判决确认申请人刘某自负20%的责任,某小学承担30%的赔偿责任,被执行人李某承担50%的赔偿责任。案子判了后,刘某迟迟没拿到李某的赔偿金,最后刘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了解到被执行人李某的家庭特别困难,夫妻均系农民,收入微薄,全靠务农和打零工维持生计,家中还养育3个正在上学的孩子,家庭负担特别重。被执行人李某告诉执行法官,她并没有恶意逃避法院判决的想法,只是无奈家庭困难,一时拿不出钱来赔偿申请人,希望申请人能同意协商减免。
执行法官将被执行人的处境和想法告诉申请人刘某。申请人明白此次纯属意外过失,在医院的医疗费也是被执行人方主动、及时支付的。通过做工作,刘某最终同意减免9000元,双方达成一致和解协议。
被执行人李某告诉执行法官,为了还清这笔钱,她都是找亲戚朋友借的。“我会通过打工加班来把亲戚的钱还上,做人得讲良心和诚信,这是最重要的。”她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