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衡阳3月30日讯(通讯员 王燕)一男子嫌撬锁太麻烦,直接用手将锁掰开盗窃电动车。近日,雁峰法院审结了这样一起盗窃案,被告人唐某以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四千元。
被告人唐某为图财,将未上大锁且未安装报警器的电动车列为盗窃目标,采取用手掰开车龙头锁并直接推走的方式进行盗窃。2014年2月2日16时许,唐某在某广场盗走被害人陈某价值3110元的黑色福特牌电动车,销赃得款400元。同年3月11日15时许,唐某采取同样的方法,在某美食城门前人行道上,盗走被害人周某价值2002元的红色狮龙牌电动车,销赃得款400元。同月21日13时许,唐某采取同样的方法,在某网吧附近,盗走被害人刘某价值3150元的黑色狮龙牌电动车,销赃得款400元。唐某三次共盗窃财物价值8262元,所得赃款1200元被其挥霍一空。
雁峰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掰锁等手段,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依照我国刑法等相关规定,遂做出如前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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