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衡阳6月25日讯(通讯员 付平 易晖)“石局,这次行动多亏有了你们的协助,不然不会这么顺利,真是非常感谢,感谢兄弟法院对我们执行工作的协助。”浙江省临海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沈局长在离别湖南衡阳时对蒸湘法院的石丹局长的话语中带着浓浓的谢意。
为了拘留“老赖型”的被执行人张某某并扣押其所有的车辆,浙江省临海市人民法院执行局的沈局长带着他的小团队千里迢迢、不辞辛苦的驱车来到衡阳。沈局长知道这次行动可能存在一些风险,他们想得到被执行人张某某辖区内的法院的协助和帮忙。2015年6月17日下午,沈局长的小分队来到衡阳市蒸湘区人民法院执行局,请求得到该院的协助和帮忙。当该院执行局石丹局长了解案情之后,立马答应了临海市法院的请求。
2015年6月18日清晨,天还没敞亮,两地法院干警奔赴被执行人张某某的家里,未料到却扑了个空。经了解到被执行人张某某在五环大酒店办事,干警们又迅速赶往五环大酒店,不凑巧的是被执行人张某某刚办完事离开了,再次与张某某失之交臂。两地法院干警只能耐心等待张某某的再次出现。上午十点半,得到消息称张某某在其一个施工工地上监工,众干警立马前往该施工工地,找到了被执行人张某某。张某某最初还希望通过与申请执行人协商的方式蒙混过关,对此,两地干警对其采取了强制执行措施,将被执行人“请”到了蒸湘法院。
在蒸湘法院执行局的办公室内,经过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张某某沟通,张某某初始还想继续把债务“赖下去”,当临海法院决定要将其拘留十五天的时候,张某某才认识到其顽固抗法实不可取,一改之前拒不执行的态度,当场兑现了执行款,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经过两地基层法院通力合作,密切配合,该起执行案件划上了圆满的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