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衡阳7月9日讯(通讯员 彭辉 王娟)7月8日上午,衡阳县法院洪市法庭举行了庭审观摩,拉开了基层法庭示范庭的序幕。衡阳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华清,党组成员、副院长周宏,各法庭庭长等人到庭旁听。
9时许,在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都入庭就座后,书记员开始宣读法庭纪律,随后合议庭成员依次入庭,庭审有序规范开展。
本次庭审的案件为机动车交通事故保险理赔纠纷。原告因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在先行赔付后找保险公司理赔,但保险公司拒绝承担保险责任。原告遂向洪市法庭提起诉讼,请求被告保险公司依法赔偿。本案案情简单、事实清楚、焦点明确,原被告双方围绕焦点提出了有说服力的主张和论证,“诉辩式”对抗清晰公正。
本次庭审的亮点在于:一是合议庭当庭对法庭调查部分的证据进行认证,二是合议庭当庭作出判决。可以看出,法官不仅对本案的案情充分了解,而且对庭审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进行了提前预防和应对,并能有理有据有节地进行庭审驾驭和判断,充分展示了法官的法律素养和风采。
庭审结束后,周院长进行了简单点评,充分肯定了洪市法庭的工作,并呼吁其他法庭的同志向洪市法庭学习,开好庭、办好案、得民心、树形象。张院长并提出了“七个注重”与法庭同志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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