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衡阳9月7日讯(通讯员 蒋才茂)9月2日,珠晖区人民法院巡回法庭来到了区东风街道前进里社区,在这里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原、被告于2010年12月7日签订了一份合同,合同对标的名称、图号、型号规格、质量、供货时间、交货地点、价格及结算方式等权利和义务作了明确具体约定。合同签订后一段时期,原、被告均按约定履行了各自义务。后由于被告经营状况欠佳,拖欠原告货款未付,以致酿成纠纷。
原、被告在审理过程中对诉的事实没有异议。经法庭主持调解,原、被告虽然就如何支付货款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但原告对被告提出的先到其厂内考察再作决定的处理方式表示赞同。法官宣布休庭定期宣判后,原告就同被告到被告的厂区进行考察。本案虽未当庭达成调解协议,但由于法院采取巡回审理,就地办案方式,让原告更直接、更近距离地全面了解被告的经营状况,为能有效化解双方的纠纷起了推动和促进作用。
为了发挥以案施教,寓教于审,审教结合,进行法制宣传,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珠晖法院巡回法庭永远在路上,将巡回审判进行到底,让“巡回之花”处处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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