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蒸湘法院:衡阳版“读武大被骗”近日执行到位
发布时间:2015-10-09   来源:华声在线(衡阳)  作者:通讯员李艳丽 易晖  编辑:

  华声在线衡阳10月9日讯(通讯员李艳丽 易晖)近日,衡阳市蒸湘区法院顺利执结了一批不当得利纠纷案。经与衡阳市公安局进行协调划拨了其暂扣的115万元至法院专项执行账户后,分发给了7位申请执行人。至此,一起因为圆大学梦而被骗的案件圆满落幕。

  据了解,蒸湘法院于2014年5月12日至5月19日分别受理了黄某、贺某等七人诉谢某、常某、刘某等六人不当得利纠纷案。据法院审理查明,黄某等七人的子女2006年参加高考,但成绩不理想,为了让子女能上重点大学,黄某等人找到了谢某,希望其能帮助自己的子女就读一所重点大学。谢某到武汉联系了常某等人,常某的上线吕某及蔡某承诺谢某等人的子女能就读武汉大学,并在毕业时发放武汉大学普通高校毕业文凭,同时交给常某一份盖有武汉大学印章空白录取通知书。为此,黄某等七人分别向谢某支付了13万操办费。

  2010年7月,黄某等人的子女毕业后却未能取得武汉大学普通高校文凭或结业证书。黄某等9人要求谢某帮其子女办理普通高校文凭,并一起向刘某支付了40万元操办费,但仍未能办理。同年10月,衡阳市公安局对谢某等人涉嫌诈骗予以刑事拘留,并暂扣了常某等人115万元。

  2010年11月11日,武汉大学教务部学籍管理办公室出具证明证实黄某等人子女“非本校统招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 2010年12月16日,衡阳市教育考试院招生办出具的证明证实,韩梦娜等12名学生,在2006年未被任何普通高等院校录取。为减少损失,黄某等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判决谢某等人返还其收取的操办费。

  法院在开庭审理后,依法判决谢某等人返还黄某等人操办费用。判决生效后,黄某等人申请了强制执行,蒸湘法院在与衡阳市公安局进行协调后,将暂扣在其处的115万元予以划拨,并转至黄某等人的账户,该案执行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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