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衡阳10月16日讯(通讯员刘学丰 周亚平)两男子谭某和夏某因开枪打中一只鸽子,惹来一场官司,被判十个月的管制。
深冬时节,谭某、夏某闲来无聊,用借来的火铳、火药、铁砂等物到衡南县谭子山镇民主村一竹林打猎,第一天没有遇到猎物空手而归,第二天两人又到民主村打猎,谭某开枪打中一只鸽子,因没有遇到其他的猎物便返回,途中,被当地派出所抓获。经鉴定,谭某、夏某持有的火铳都是以火药为能量的自制单管火药枪。
衡南法院经审理认为,谭某、夏某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枪支,其行为已经构成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因两人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法院遂分别判处两人管制十个月。
法官提醒,上述犯罪中的枪支,是指以火药或者压缩气体等为动力,利用管状器具发射金属弹丸或者其他物质,足以致人伤亡或者丧失知觉的各种枪支。开铳打猎在广大农村并不少见,但是切莫触犯法律,惹来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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