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衡阳11月3日讯(通讯员 刘学丰 周亚平)审理阶段进行了财产保全,执行时被保全财产竟然不翼而飞了,法官巧执行,五天执结一起涉民生案件。
2014 年6月,廖某受吕某雇请到祁东鸿达公司承包的广铁衡阳工务段从事修砌铁路护坡工作,工作期间,廖某被工地上裸露在地面的树桩绊倒,致使左眼着地受伤,经法医鉴定五级伤残。
因赔偿问题未能达成协议起诉到衡南县法院,案件审理过程中依当事人的申请,法院对祁东鸿达公司在广铁衡阳工务段的到期收益进行了保全。
后经一、二审判决,由吕某、祁东鸿达公司赔偿廖某各项损失共计19万余元。
判决生效后,2015年10月21日,廖某到衡南县法院申请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赶到广铁衡阳工务段准备对被保全财产进行强制执行,却发现保全财产已流走。
原来,审理阶段法院向该工务段送达保全裁定书,因段长和财务负责人均不在场,法官当场将文书直接送达给该工务段的一名普通职工并让他转交给段长。后来该职工竟忘记向段长和财务负责人转达,导致保全实际上并未成功。
法官找到段长说明来意,详细了解情况后,迅速联系被执行人,做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并告知其相应的法律后果。两天后,被执行人向法院交来了执行款。该案顺利执行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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