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衡阳1月7日讯(通讯员 陈艳蓉)六合彩传播迅速,社会危害大,这种赌博形式和传销一样,被公安部列为“经济邪教”。虽然国家对地下六合彩行为严厉打击,但是被告人罗强(化名)依然以身试法,从事地下六合彩经营活动牟利,最终落入法网。
2014年3、4月份,罗强为谋取非法利益,开始从事“地下六合彩”非法活动,通过电话报单或现场报单两种途经接受“码民”下注后,将“码单”报至上线再按比例分红。
七个月的时间内,罗强累计接受码民报单13万余元。直至2014年11月6日晚,罗强正在接受“码民”报单时被衡南县公安民警现场查获,当场缴获“码单”17张,收账单1张。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罗强违反国家规定,经营地下六合彩,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鉴于被告人罗强具有坦白和积极退赃的量刑情节,遂判决被告人罗某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二万元。
地下六合彩实质上是一种没有合法依据的博彩,由庄家及其合伙人以不公开的地下联络方式进行押注或购“码”而全程控制操作来牟取暴利。被告人罗强的犯罪行为不仅危害群众,众多码民相信“买码”在短时间里就能获取暴利而沉迷其中,不断加码致使血汗钱付之东流,同时更将自己送上了法庭。牟利不成,终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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