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衡阳站3月10日讯 近日,衡东县人民法院审监庭陈琳法官巧调邻里人身损害赔偿案,被告阳某当庭真诚地向八旬老人王某赔礼道歉,并赔偿其损失800元,老人很满意。
原来,年近80岁的原告王某与48岁的被告阳某是邻居,去年因为王某种的树被阳某父亲拔除,王某儿子带上耙子去阳某家理论时,与阳某家人发生纠纷,王某闻讯从自家赶去纠纷地,试图阻止纠纷。
阻止过程中,阳某顺势用背将王某顶倒,致王某后脑勺着地,头皮裂伤并流血,其后王某送去医院治疗,花费医疗费等共计3263.41元。
“人争一口气”,王某为这事在2015年4月起诉至衡东县人民法院依法处理。衡东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后阳某不服上诉,衡阳市中院通过阅卷审理后发回重审。
一个3000余元的案件,从一审打到二审再重审,为避免诉累和促进邻里关系和睦,在发回重审过程中,审监庭陈琳法官通过多次做调解工作,被告阳某认识到自已的错误,当着众多旁听人员当场真诚地向这八旬老人原告王某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800元,一些旁听人员看到干戈化为玉帛,当场赞许陈琳法官,并竖起大拇指点赞!(文/胡海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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