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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回”的被告开庭前不见踪影 法院判决准予离婚
发布时间:2016-04-06   来源:华声在线衡阳站  作者:谢丹  编辑:

  华声在线衡阳站4月6日讯(通讯员谢丹)一起离婚纠纷,被告下落不明,法官辗转“寻回”,开庭时,又不见踪影。

  原告谭某与被告刘某于2012年6月经人介绍相识恋爱,同年9月27日,双方自愿登记结婚。婚前二人感情基础薄弱,婚后因性格不合,谭某与刘某于2014年9月分别外出打工,彼此互不往来,再无联系,至今已分居一年多。

  庭审时,刘某未到庭。结合全案事实和证据,南岳法院缺席审理并依法作出了准予原告谭某与被告刘某离婚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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