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衡阳站4月19日讯(记者 张超 通讯员 陈艳蓉)90年的张强系精神病人,发病期间将一个五岁的男孩从桥上扔到水中。近日,衡南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今年首例强制医疗申请案件。
2016年1月2日,五岁男孩朱浩在张强家门口玩玩具手枪时,发出了“砰砰”的声音,在家中烤火的张强听到后,想起以前经常有很多不认识的人要开枪打他(幻听),于是他便将朱浩抱到老桥上抛入桥下河中。孩子的爷爷等人闻讯过来,将其从河中救上来,并迅速送往医院救治,经抢救脱离了生命危险。经司法鉴定,张强系精神分裂症,实施危害行为时无刑事责任能力。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申请人张强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为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符合强制医疗条件,有必要对其予以强制医疗,遂依法决定对其强制医疗。
实践中,精神病人家属往往无力或者不愿意履行监管与医疗义务,导致精神病人得不到及时治疗,危及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对于触犯刑法的精神分裂症患者来说,强制医疗特别程序既防止精神病人继续实施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保护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安全,同时也有利于精神病人的精神康复。(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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