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衡阳站7月5日讯(通讯员刘伏林、聂瑜)近日,衡山县人民法院联手衡山县公安局,通过公安机关的网上布控,在云南成功抓获了被执行人刘某,顺利执结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截至目前,刘某因涉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被衡山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面对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也给逃避法院执行的“老赖”们敲响了警钟。
被执行人刘某是衡山县岭坡人。2007年6月刘某作为中间人,介绍一家公司向申请执行人某商行购买价值20余万元的钢材。该商行将两车钢材送到工地后却迟迟未收到货款。后被告知,20万元的钢材款已全被刘某拿走。在向刘某催要未果的情况下,该商行向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端州区法院判处被告刘某向该公司支付钢材款20万元,但刘某在判决生效后逾期拒不履行判决。2012年12月3日端州区人民法院将该案委托至衡山县人民法院执行。
衡山法院接受委托后立即向刘某发出执行通知书,但刘某一直采取逃避态度,拒不履行义务。执行法官通过查询也未查找到可供执行财产,该案执行工作陷入僵局。2015年4月28日,衡山法院将刘某列入失信人员名单,刘某在无法购买飞机票的情况下,通过电话向衡山法院咨询,但本人一直以诸多借口从未到庭。2016年4月,衡山法院经调查发现,刘某在明知有案子未了结的情况下,于2015年6月在老家新建了一栋别墅,其行为明显属于有能力而不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已涉嫌构成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经合议决定移送公安进行侦查。
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将被执行人刘某的信息报送至衡山县公安局,公安局立马立案侦查并进行网上布控。在一个星期之内迅速将刘某从云南抓捕归案。随后,被执行人刘某之妻主动跑到衡山法院,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履行完毕。申请人激动地接过这姗姗来迟的20万元,紧紧握着执行法官的手,感慨道:“正义永远不会缺席。”
这是衡山法院为响应周强院长提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目标,与公安机关联手祭出的一记重拳。通过公安机关在网上布控,解决法院“查人找物难”的困境,真正使“老赖”寸步难行、无处遁形,成为法院有效破解执行难问题的一柄利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