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衡阳站7月6日讯(通讯员范明、王娟)今年上半年,衡阳县法院办公室、研究室联手撰写了一篇题为《衡阳县法院四大实招稳控犯罪率提升群众安全感》的信息受到上级重视,“七一”前夕,捷报传来,衡阳县法院被评为“全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先进单位”。
去年以来,衡阳县法院多措并举,较好地完成了建设小康社会指标。具体有以下做法:
一是重拳出击不手软。保持对暴力、“两抢一盗”、涉毒等犯罪高压态势,共审结26案34人,其中17人被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重刑率超过50%,有力地震慑了犯罪分子,使之不敢再违法犯罪。
二是教育挽救促和谐。贯彻“打击、教育、感化、挽救”并用的原则,慎重审理涉未成年犯、初犯、偶犯、过失犯等案件,对该类案件依法适用缓刑96人,非监禁刑比率为29.4%,促进此类人员重归社会,降低重新犯罪率。
三是法制宣传扬法威。发布刑事布告2期,在本院官网、报纸等载体上宣传典型案例60余篇,以案释法,以案说法,让百姓懂法、知法、敬法、畏法。
四是营造良好社会环境。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在县委政法委的牵头领导下,协调公安局、检察院、司法局开展打击犯罪、社区矫正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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