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衡阳站7月14日讯(通讯员黄志坚)近日,衡东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寻衅滋事案件,被告人彭大龙被判处拘役五个月。
法院经审理查明,秦旧桃、秦大民、秦水升、秦玉光、秦大涛等人在本县三樟乡刘某家施工建房,因刘某家临河,秦旧桃等人在搭钢架时担心钢管坠落打到将船停靠在岸边的彭根,便要求彭根将船移开。彭根觉得秦旧桃等人说话语气不好,便发生口角。随后彭根走到刘亚家并打了秦旧桃等人,秦旧桃亦用手中的扳手打了彭根几下。此时,彭根的两个儿子被告人彭大龙与彭小龙(另案处理)来到现场,得知其父亲被打,遂殴打秦旧桃。秦玉光等人见秦新桃被打,便拖开秦旧桃,并阻止彭大龙、彭小龙继续追打秦旧桃,被告人彭大龙便用施工用的顶角、彭小龙用自己的小车方向锁共同殴打秦大民、秦水升、秦玉光、秦大涛等四人。经衡阳市中天司法鉴定所鉴定,被害人秦旧桃、秦大民、秦水升、秦玉光、秦大涛的损伤程度为轻微伤。案发后,被告人彭大龙与彭小龙赔偿秦旧桃等人共计15000余元,并取得了五被害人的谅解。
法院认为,被告人彭大龙随意殴打他人,致5人轻微伤,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考虑被告有坦白和积极赔偿等情节,合议庭遂作出如上判决。(文中名字均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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