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山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机关党总支书记彭生贵同志
华声在线衡阳站7月22日讯(通讯员廖朝晖、聂瑜)近日,衡山县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机关党总支书记彭生贵同志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党建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并受到通报表彰。
彭生贵同志有丰富的基层工作和党建工作经验,曾担任过乡镇团委书记、党委书记、公职律师等职务。自1994年进入法院工作以来,所主审的案件均效率高、质量佳、效果好。自担任法院院领导特别是主管民商审判和法庭工作以来,所主管的案件占全院案件一半以上,他带头执行“院领导办重大疑难案件”制度,每年不但要审核近千份裁判文书,还主审了各类疑难、复杂案件50余件,他所主管的5个人民法庭在每年的全院司法绩效考核中都位居前几名。在处理好繁忙的日常事务之余,他坚持学习新颁布、新修改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深入钻研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经常组织干警学习研讨,亲自撰写了《派出法庭调解四步法》,并制定了《民事案件裁判文书简化方案》,为司法改革献计献策,是名符其实的“专家型”和“复合型”法官。他主管的司法政务、装备建设、两庭建设等工作也卓有成效,机关与法庭的装备建设和信息化建设大力推进,每个法庭都配备了执法办案用车,两个基层法庭正在择址新建,两个法庭进行了园林化建设,机关大院全面进行了绿化、美化、亮化、净化工程,机关审判法庭择址新建工作也在稳步推进,衡山法院连续被评为市一星、市二星、市三星级文明单位和省级文明单位。
自1998年担任机关党支部书记和机关党总支书记以来,他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工作思路,始终坚持认真学习党的思想理论和新政策法规,不断更新自己的知识储备,堪称法院思想政治学习的领跑者。在院党组的高度重视下,他认真履行职责,扎实组织开展党建工作,高标准严要求发展党员,充分调动和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先后组织全院干警参与“三联三包”、“四帮四促”大走访和“进社区”等活动,与当地党支部结对,深入基层进行走访,密切联系群众,听取群众的呼声、普及法律知识、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由于党建工作突出,2012年衡山法院荣获了全国法院党建工作先进集体,机关党支部(党总支)连续多年被衡山县委评为先进党支部。党建工作是一切工作成绩的基础与前提,由于党建工作抓得好,也促进了队伍建设和审判工作,法院干警保持了从1973年恢复建院以来无一干警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好成绩,在全市案件质量评查和司法绩效考核中,衡山法院年年名列前茅,多次被评为“全市法院司法绩效考核先进单位”。
彭生贵同志在获表彰后表示,荣誉既是鼓励,更是鞭策,他将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积极发挥模范表率作用,在法院党建工作中再创佳绩,为人民司法事业再立新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