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衡阳站8月25日讯 通讯员陈艳蓉报道 一夜之间,衡南县云集镇一处花坛里一片狼藉,裸露的残根、折断的树枝、稀疏的碎叶,栽种的桂花树、紫薇树苗木竟然“消失”了。究竟是谁,连刚栽种好的苗木都不放过?
2015年11月1日晚,李某原本打算去朋友家里挖树,顺便送何某几棵,何某听后表示愿意一起去拖树。后因没能联系上朋友,李某便提议去衡南县云集镇的一处花坛里偷几棵树,何某也表示同意。于是二人驾车来到云集镇一处花坛,分工合作,采取以锄头挖掘、手拔、系铁链车拖等方式,将栽在花坛内的18颗苗木挖出后运回家中。经鉴定,被盗苗木总价值7620元。
衡南县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何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共同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二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在共同犯罪中,二被告人均起主要作用,均系主犯。被告人李某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坦白;被告人何某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案发后二被告人又积极返还被盗财物并赔偿损失,法院遂依法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7000元;判处被告人何某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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